(同事的)超級函授退費記事

當初在很多網站搜尋,
都搜不到超級函授的退費,
本來想寫在批踢踢,
後來看到這一篇:退費要成功請看過來
內容其實重複,
再看到這篇文章下面的推文,最後決定還是把故事記錄在這裡。
我絕對不是我同事,只是身為旁觀者兼熱情鄉民,
決定代替懷孕疲累的媽媽,把事情寫下來。
同事是代課老師,準備轉戰公職考試跑道,
於是在今年七月報名了超級函授課程,
四萬多元的學費,一次全額付清。
櫃臺人員在電腦裡查出,
她多年前曾報名同一補習班的課程,
還優待她一千元。

八月,她發現懷孕了。
種種預期以外的因素,
總之,她決定終止這個函授課程。

她跟當初報名的補習班聯絡,
畢竟四萬多元不是一個小數字。
但補習班堅持不能退錢,契約早已寫明。

契約合法嗎?我們開始研究了起來。

既然這是個函授課程,
可以保留學籍,延後上課嗎?不可以。

可以先暫停寄送教材嗎?
不可以。
(同事只好請家人先拒收)

轉讓給別人呢?
可以,但是要把身份證字號給別人。
這實在太不安全了。

既然宜蘭這邊的櫃臺人員無法處理,
那同事就打給台中那邊的客服。
客服解說:我們不適用消保法哦。
同事請教:那麼,適用什麼法呢?
客服回答:公平交易法。

同事趕快向隔壁的公民老師請益。
任何契約的條文,都應該要合乎法律。
超級函授課程,到底適用哪一項法律呢?

若說這個商品適用消費者保護法,
本商品確實是早已超過七天鑑賞期。
但這個超級函授課程,
要讀取光碟,一定要上網登入,
輸入身份證字號,確認學員身份是否在有效期間,
才能繼續課程,
不是買入書本、光碟教材之後,就能自由處置的商品,
是有使用時效限制的,比較像是補習課程。

若是以縣市政府的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來看,
課程開始後,未滿課程的三分之一,
確實是可以退回五成費用的。

再說,很多補習班也都通情達理,
我就曾在批踢踢遇過報名才藝班課程的鄉民,
跟我相約到補習班櫃臺,辦理轉讓的手續,
這當中完全不必交付任何個資,一樣能銀貨兩訖。

那麼,超級函授課程,
究竟是適用消保法,
還是短期補習班管理辦法呢?

在公民老師的指導下,
同事向消保會提出線上申訴
只要上網填寫表格就行了。

第一次的申訴,對方完全沒有回覆。
在回覆期限將屆前,
擔心對方相應不理的同事,決定提出第二次申訴,
這次得到的回覆是:查無此學員。
2016-12-01 11.23.27
消保官通知我同事,調解的會議日期。
同事跟我說,對方如果不出席,就會被罰錢。

神奇的是,補習班的承辦人員開始積極與同事聯絡,
願意談退費事宜,但要求撤銷申訴,
如果到會議中調解,就只能退回五成費用。

因為有手機傳來的簡訊,
我同事想,應該有留下憑據了,
決定接受條件,撤銷申訴,辦理後續的退費。

總之,我們終於知道,
超級函授課程目前還是法律的模糊地帶,
請考生報名前,務必三思啊三思。

後記:寫完此文不久,款項真的匯入我同事的帳戶了。